北投分局已婚男警糾纏嫩學妹1年 飲料潑臉羞辱逼下跪
臺北市北投分局前警備隊已婚馬姓男警,自2019年起涉嫌騷擾同分局1名女警長達1年,不但在分局側門朝她臉部潑飲料,還強逼穿制服的女警當街下跪5分鐘,鬧得全分局人盡皆知。士林地檢署日前依《強制罪》嫌起訴馬姓男警,北投分局事發後也將2人調離原單位,但讓人不解的是被欺侮的女警,竟也遭分局懲處,以「違反警紀」爲由記一支小過。
檢警調查,2019年5月18日,北投分局馬姓警員涉嫌在郵局前強行拉扯該名女警,在搶走女警包包後,又將人強拉到分局永明派出所內,把包包物品全倒在值班臺後離去,檢方依強制罪將他起訴;同年9月,馬姓男警又在分局側門,涉嫌朝同一名女警潑飲料,同時強逼身穿制服的女警當街下跪5分鐘,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
檢方勘驗監視器,發現當日下午2點1分至31分,男警在分局側門崗潑飲料後,多次以強制力徒手拉扯女警往前走,期間逼迫頭戴安全帽,身穿警察制服的女警,當街下跪5分鐘,又不斷拉扯女警身上的防彈背心,但這部分卻只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女警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士檢續查。
女警向檢方表示,當時剛畢業分發到北投分局,知道馬姓男警已婚,且是分局內知名的檢舉達人,長官都怕男警檢舉倒臺丟官,但男警卻發現她在手臂上刺青,以此要脅糾纏,還在半夜打多通電話、踹寢室門叫她出去,四處散播兩人有關係等不實謠言。
而北投分局今(8)日也發出新聞稿,強調該2員糾紛案「違反警紀」,除了馬姓員警之外,受害女警也被記過一次處分,並調離原單位。北投分局表示,馬姓員警涉嫌《強制罪》、《公然侮辱罪》及《恐嚇罪》,分局於2019年10月22日主動將案件函報士林地檢署,檢方於3月31日就馬姓員警2019年5月18日及9月9日涉犯強制罪嫌部分提起公訴,現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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