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截「無限待轉」開單!騎士詢問遭法辦…交通組長:不帶走我辦你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爲爭取機車不強制「兩段式左轉」,在全臺多處發起「待轉大富翁全國連線抗議活動高雄一羣騎士正準備發起活動時,與前來現場阻止的警方發生衝突。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妨害公務罪嫌將騎士直接帶回派出所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在全臺多處發起「待轉大富翁全國連線」的抗議活動。(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社團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在臉書轉貼「重車日誌-教士」的影片說,「車友傳這個給我們看的時候真的還滿驚訝的,基本上是沒看到暴行脅迫,言詞侮辱也沒有,最嗆的就警察,不知道這是要拿什麼理由說妨害公務,更遑論直接把人帶走,不準拍也很奇怪,警察都自己有秘錄器了」,更質疑「說錄影能妨害公務是爲什麼?這樣真的有依法執法嗎?」

高雄市警局苓雅分局交通組長楊境恩所長帶走上前詢問的騎士。(圖/網友狐狸先生授權提供,下同)

影片中可以看到,高雄市警局苓雅分局交通組長楊境恩帶領員警到場下令,「如果他們繞兩圈馬上開單」,讓一旁不滿的騎士上前詢問「爲什麼要開單,依照哪一條?」楊境恩馬上怒說,「依妨害公務送辦」、「這個帶回去,帶走」、「所長你不帶回去我處理你!」引起現場騎士強烈不滿,還以妨害公務罪嫌阻止民衆錄影。

臉書粉專「重車日誌-教士」發文表示,乖乖兩段式左轉被開單,車友講話就被依妨害公務罪名逮捕,「這位長官官威蠻大的」:他也說,騎士們被因錄影而被指控妨害公務,「你們有錄影蒐證的權力,爲何民衆不能?法律有規定哪一條是不可以在公開場合錄影蒐證的嗎」,並質疑「面對機車族取締成這樣,當初遊覽車公會癱瘓臺北市區與桃機爲什麼沒人站出來抓人?」

▲楊境恩說連錄影的民衆也妨害公務。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這樣就可以隨便帶走人?還威脅所長」、「所長真的好倒楣,這樣是不是職場上霸凌啊」、「連講話的權利都沒有」、「錄影蒐證是維護自身權益吧,爲什麼不行」、「如果沒有這個活動的話,平常日在同一個路口繞100次會被警察關切嗎」、「那個被帶走的有講了什麼不當言詞嗎」、「柿子挑軟的吃」。

但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說,「刻意妨礙交通還在哭什麼合法待轉」、「故意造成塞車,不是擾民是什麼,被抓也是剛好而已啦」、「再下去就本來認同都要變反感了」、「支持警察強勢執法」、「乖乖遵守交通規則很困難嗎」、「臺灣不進步的原因之一就是太自由」。

▲楊境恩表示,會進一步做違法的查證。(圖/東森新聞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楊境恩對此表示,該名車友不配合警方的查證,還在執行公務時有一些「言詞不當的行爲」,會進一步做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查證。但對於公衆場合攝影爲何會被扣下妨害公務的罪名,警方沒有解釋。

針對爭取機車路權的活動,警政署呼籲,該活動應注意其他用路人行車秩序及安全,如因而造成塞車,警察機關將適時派員到場指揮、疏導;駕駛人如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指揮或稽查,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1款,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政署表示,如果造成道路損壞或壅塞公衆往來設備,致生往來危險,按《刑法》第185條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警方將加強蒐證及嚴正執法,依法辦理。

警政署強調,未來仍將持續要求各縣市警察機關嚴正執法,如民衆對於設置兩段式標誌之路口或道路工程有不同意見,可向道路主管機關反映,評估是否繼續維持設置,勿動輒採取影響交通方式來表達,增加自身及他人行車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