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釋憲案 大法官最終定奪
國民黨主席江啓臣(中)12日爲展開「公投連署,縱騎臺灣」的革實院長羅智強(左)、國際部副主任何志勇(右)打氣,並陪騎到立法院。(劉宗龍攝)
各地方政府「萊劑零檢出自治條例」遭行政院封殺後,臺北市議會開第一槍提釋憲,未來萊豬的憲法爭議「遍地開花」,預料各縣市議會將陸續跟進。各地方政府及議會有沒有資格聲請釋憲,不是行政院官員說了算,仍待大法官審查後定奪。
民進黨以絕對多數的席次,立法通過萊豬相關法規,地方政府及議會呼應大多數民意,制定食安自治條例,規定萊劑「零檢出」,未料竟被行政院公然恫嚇。
「非司法院大法官」的政委羅秉成表示,地方政府及議會「零檢出」規定,違反憲法且牴觸中央法規,從今年1月1日起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覈定。他還說基層公務員,一旦執行自治條例,若明知故犯要送懲戒。
各議會陸續聲請釋憲
嘉義市政府表態,食安自治條例失效將聲請釋憲;本月7日臺北市議會付諸行動,針對《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被行政院宣告無效、不予覈定部分條文,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並提出相關救濟程序。
大法官可以開庭審查
法界指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政府對地方自治事項,與中央政府衝突時有權利可以提釋憲。但「萊劑零檢出自治條例」算不算可聲請標的、地方議會可以不理會立法院制定的中央法規,另行制定自治條例,且聲請釋憲等爭議,都是大法官決定。
萊劑釋憲案大法官要不要受理,有開庭審查的前例。監察院3年前對《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當時的監察院代表認爲,監委行使調查權、適用法令有疑義依法可聲請釋憲,但行政院反對,司法院大法官爲此在憲法法庭以「說明會」形式,進行審查。
說明會形式有例可循
由於憲法訴訟新制明年才實施,目前司法院大法官仍採會議制,但諸如同婚、通姦罪及不當黨產條例、軍公教年教等矚目案件,大法官都超前部署採法庭化審案,在憲法法庭開庭辯論,萊豬爭議釋憲案是否也該比照,各界關注,也都在看大法官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