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跑票3綠委懲處案 中評會決定年後再議

豬案去年表決時,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左起)、江永昌林淑芬多次棄權投票,遭認定「跑票」。(本報資料照)

民進黨團去年在立法院強力通過萊豬案,綠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3人跑票,黨團決定停權3年並送交黨中央裁處。民進黨中評會今天討論此案,中評會主委康裕成會後表示,由於程序問題加上當事人都未到場,今天沒有結論,將請黨團重新發文,年後再來處理。

林淑芬等人去年未依民進黨黨團決議投票,黨團決定停權3年,裁罰3萬元,並依「黨團組織規程」送交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民進黨中常會將此案交付中評會處理。

針對有人質疑「一罪不兩罰」,中評會主委康裕成表示,之前黨團大會處理的是針對其「黨團」權利部分予以停權3年的處份;中評會將處理的是此3人「黨員」權利的部分,沒有一罪二罰的問題。在移送程序上,以過去案例而言基本上包含立法院黨團、中常會、中執會均有移送權。

身爲中評委新北市議員志豪在開會前,替3位立委請命,認爲3位立委若被開除或停權3年不等的命運,對一生爲黨征戰的立委而言無異是宣判政治死刑,呼籲「請給3位跑票立委有改進機會空間」。

一中評委立委林宜瑾則表示,3人破壞政黨團結,但若要停權3年,他們2024年將無法代表民進黨參加選舉,民進黨恐會丟掉這3席立委;若停權2年,「某人」可能就不能選縣長了,必須權衡大局不能單純用違紀來看。但因3人是累犯,該如何處置讓他們下次不再犯,應該是一個比較周全方式

劉建國被雲林地方視爲民進黨未來雲林縣長最可能的接班人黨內人士表示,若是民進黨中評會確認停權,無論是2年還是3年,都將對立委甚至縣市長選舉造成嚴重影響,畢竟劉建國在雲林山線地區長期的經營獲得地方極大好評,林淑芬和江永昌在地方上的實力也很難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