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刺35刀殺人搶千萬元天珠!最高院:3嫌「非窮兇極惡之人」逃死定讞

臺中市男子黃焌柚盜賣張姓友人價值不菲的天珠「天地眼中眼」,賺得人民幣38萬餘元(約新臺幣167萬餘元),再找男子李政達、李之楷、蔡信佑連砍張35刀致死,奪走14串、總價值1042萬元的天珠,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黃焌柚、李政達無期徒刑、李之楷20年徒刑定讞,並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蔡信佑犯強盜殺人罪部分,一、二審均判刑15年6月,他和檢方均未上訴第三審而確定。

黃焌柚和張認識多年併合夥經營天珠買賣,知悉張有隨身攜帶天珠的習慣,之後黃認爲張利潤分配不均,加上自己涉犯銀行法案件,需籌措律師費,便與創業有資金需求的李政達謀議盜取、變賣張的天珠,並決定殺害張並埋屍。

因張的體格壯碩,李政達以3萬元報酬找李之楷、蔡信佑一起參與「殺人奪珠」的計劃。李政達、李之楷事先準備圓鍬、童軍繩、手套、口罩及電擊棒作爲犯案工具,2019年11月25日上午依黃焌柚提議以購買天珠爲由,誘騙張到臺中市某茶館停車場。

李政達、李之楷、蔡信佑見張現身,先由李之楷與蔡信佑抓住張的雙手,李政達再持摺疊刀連續刺殺張35刀,直到張血流不支倒地,再把張裝有價值1042萬元天珠的斜揹包扛上車後離去。

路人見狀報警處理,張送醫因頭頸部多處銳器傷及出血,最終休克死亡,警方循線李政達等3人,再循線查獲幕後主使的黃焌柚。一審認爲,黃焌柚退居幕後犯罪心思縝密,李政達手段冷酷殘忍,難有教化合理期待,有永久與世隔絕必要,判決黃焌柚、李政達死刑,李之楷無期徒刑。

二審認爲黃焌柚、李政達犯罪樣態雖殘暴,但未達「極度殘虐」程度,且經調查報告顯示,2人沒有反社會人格,黃再犯可能性低,李衝動特質多因環境造成,有教化可能,改判2人無期徒刑,李之楷維持無期徒刑,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審理期間,因黃焌柚、李政達、李之楷被6次延押期滿,法院裁定釋放李政達、李之楷,但須配戴電子手環監控,並需每週向派出所報到,定期拍攝臉部照片回傳,黃焌柚則因另案移入監所執行。

更一審參酌專業諮商心理師、草屯療養院量刑前社會調查報告結果,考量李政達、李之楷無前科,黃焌柚也沒有類似殺人素行,認爲3人應該不是「窮兇極惡之人」,可以教化改善,也沒有絕對反社會性。

更一審指出,若長期監禁黃焌柚等3人,讓他們深刻反省,矯正偏差價值,仍有遷善再次復歸社會生活的可能性,沒有判處死刑的必要,判黃焌柚、李政達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考量李之楷犯案時僅18歲,智慮未成熟,受他人慫恿犯案,判他20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黃焌柚盜賣張姓友人價值不菲的天珠「天地眼中眼」,再找男子李政達、李之楷、蔡信佑連砍張35刀致死,奪走14串、總價值1042萬元的天珠,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黃焌柚、李政達無期徒刑、李之楷20年徒刑定讞。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