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砍斷「深海閻王」腳筋 朱雪璋判6年朱妻判5月
北市大安區光信裡裡長朱雪璋被控砍斷武術家王毓霖腳筋案,臺北地院24日上午宣判,法官依重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6年,朱妻則依傷害罪判刑5個月;全案可上訴。
自稱是朱元璋第19代孫的朱雪璋,2016年2月和綽號「深海閻王」的王毓霖比武,根據王毓霖說法,當時3人一進入道館後,朱就關門鎖門,緊接着出現20名黑衣人,圍住他們一陣拳打腳踢,朱更持刀往王男背部、腳筋部位猛砍;不過,朱隨後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否認此事,並強調傷口是王男自己造成的。
雖然現場監視器通通壞了,但經警方擴大調查發現,防火巷對面的警用監視器剛好拍下一切,其中更包括朱姓女員工替監視器套上黑襪,事後也分別在20多名共犯住處找到涉嫌犯案用番刀,事證明確,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殺人未遂、妨害自由等罪名移送地檢署偵辦。北檢依殺人未遂、重傷害、恐嚇等罪將朱起訴。
▲王毓霖今天出庭聆判。 ▼朱雪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