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司法協作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地
新華社合肥6月7日電(記者潘峰)記者從安徽省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7日,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安徽省黃山市黃山區人民法院、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共同簽署了《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跨區域協作協議》,建立跨區域協作機制,構建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地文旅和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 6月8日是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我國擁有4處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分別是泰山、黃山、峨眉山—樂山大佛、武夷山。上述四省的相關法院以“共商、共解、共研、共治、共護”爲協作理念,共同探索科學高效的辦案機制、制定保護策略和行動計劃,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執行互助等方面的司法協作,加強對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理論的共同研討,充分發揮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司法保護職能。 根據上述協議,協作法院將重點收集涉文旅、環資類專業案件,互相通報典型案例,及時科學研判旅遊類案件發展態勢,進一步規範審判流程管理、法律適用標準、裁判文書樣式等,共同研討提煉裁判規則,統一司法尺度和證據認定標準,促進類案法律適用的一致性和協調性,共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審理方式和裁判模式,發揮類案訴訟裁判的示範引領作用。 協作法院將加強在文旅、環資類案件審判調查取證、委託鑑定、文書送達及解決涉訴信訪案件、執行工作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在信息化平臺建設和大數據應用等方面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促進辦案資源集約優化。協作法院將探索建立涉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類案件審理法官、專家陪審員等共享人才庫,並共同設立“生態保護司法實踐基地”“修復性司法實踐基地”等。 爲保障執行,將由協作法院按年度依序輪流擔任召集人,牽頭組織召開司法協作會議,研究解決協作中遇到的新型重大疑難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