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網購及代購商品風險高 標檢局:賣家應揭示檢驗標識

網路購物已成爲消費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費型態,爲確保網購商品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要求網路賣家於網路販售應施檢驗商品時,應於銷售網頁主動揭示商品檢驗標識或提供商品已完成檢驗程序證明,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標檢局提醒,進來網路代售興起,由代購業者爲消費者向國外訂購商品,卻用消費者名義用品免驗輸入方式規避檢驗,然而該等應施檢驗商品均未符合檢驗規定。標準檢驗局表示,該等代購商品仍應符合檢驗規定,網路代購業者應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

有關消費者自行上國外網站購買應施檢驗商品,雖得以自用品申辦免驗方式輸入,然需自負商品安全責任,面臨如電器商品適用電壓插頭型式,或嬰幼兒用品,像是車用兒童保護裝置、手推嬰幼兒車因體型等不同,而無法完全適用,甚至售後維修、保固等保障不足問題,因此標準檢驗局鼓勵民衆國內購買應施檢驗商品以獲取應有保障。

而網路代購販售應施檢驗商品,因其實際將商品引介進入國內消費市場,並使消費者透過該引介而取得該商品,是實質輸入者,即爲商品檢驗法規範報驗義務人,代購業者如輸入未完成檢驗程序的商品,恐將涉及違反商品檢驗法第6條規定逃避檢驗,而受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另爲因應網購商品盛行,標準檢驗局針對媒體報導、民衆關注及不符合檢驗規定居高之商品,辦理網路市場檢查,查覈應施檢驗商品是否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並規劃建置資訊系統自動蒐集與分析風險商品及賣家,列爲優先查覈對象,強化網路監管,以確保市場上之應施檢驗商品符合檢驗規定,防制不安全商品於市場販售。

該局持續與網路各大平臺保持良好溝通與合作管道,主動針對涉違規商品進行宣導下架,維護網路商品交易安全性。同時提醒消費者應選購於網頁中有揭示商品檢驗標識或提供完成檢驗程序證明商品,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