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上尉參加長官離職歡送會 找酒吧女陪侍續攤 下場出爐

空軍齊姓上尉去年參加張姓中校政戰處長離職歡送餐會,事後再去有女陪侍的酒吧續攤,被軍方記一大過處分,他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判他敗訴,他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齊是空軍第十一基地勤務大隊上尉基地勤務官,2022年8月24日先到熱炒店參加張的離職歡送會,之後到KTV歡唱,直到晚間10時40分,齊等5名軍官到有女陪侍的酒吧續攤,至凌晨3時許才離去;軍方查證屬實,依法記一大過懲處,齊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齊提告主張,他從軍校畢業後服役逾4年,記功4次、嘉獎6次,素行良好勤勉工作,除了本案之外沒有其他懲罰紀錄,且當天消費額度超出他日常消費習慣,他是因礙於張主動要求續攤,迫於無奈而無法拒絕。

齊指出,當晚除了張之外,其他人都沒有和女陪侍有任何互動,但軍方審議時僅向他詢問事件經過,卻沒有考量他的動機、情節輕重、主觀惡意等,認爲處分有違誤,請求法院撤銷處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齊酒醒後發現酒吧包廂內有女陪侍,仍留下飲酒歡唱直至結束,軍方認定他違反規定而記大過一次懲處,落實軍紀兼顧警惕效果,裁量並無違誤。

再者,齊是資深軍人,知悉相關離營規定,卻沒有謹守本分知法犯法,已影響軍人形象、傷害軍譽,軍方處分採取記大過懲罰,法院應予以尊重,判決齊敗訴;齊上訴,最高行認爲高高行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之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空軍示意圖,圖與本案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