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風小股東淚訴「公款還1.68億元私債」 檢舉前董座張峰豪夫婦背信
▲科風小股東組成自救會前往證期局檢舉前董座張峰豪夫婦背信。(圖/記者姚惠茹攝)
科風(3043)前董事長張峰豪因財報不實罪被判刑確定,去年發監執行,小股東今(10)日號召自救會前往證期局檢舉張峰豪、楊淑豔夫婦涉嫌背信,指控張峰豪入獄前將科風應收帳款拿來和債權人和解高達350萬美元,加利息超過500萬美元(約1.68億元臺幣)債務,其妻楊淑豔接任董事長後,未向張峰豪追償全部款項,嚴重損害股東權益。對此,楊淑豔迴應,完全沒有這回事。
科風小股東爆料,楊淑豔擔任科風董事長,持續以張峰豪相同手法掏空公司,由兩人的兒女成立多家個人公司,利用科風資源,爲個人公司取得南投縣太陽能發電案合約,將科風的利潤轉移到個人公司,張峰豪還將財產透過銀行信託隱匿,致使債權人至今求償無門。
科風小股東指出,張峰豪自97年間爆發涉犯證券交易法、背信等刑事案件,遭檢調機關偵查起訴後,科風股價瞬間崩跌,投資人損失慘重,致使公司財務每況愈下,債權人指控雖依循司法程序進行相關訴訟並獲得確定勝訴判決,仍因張峰豪一再有疑似脫產之舉,無法獲償。
▲金管會證期局發行組副組長林秀美出面接受檢舉函。(圖/記者姚惠茹攝)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對科風公司依投保法相關規定提起多件民刑事訴訟,法院判決解任張峰豪董事長職務,未料張峰豪透過法人董事「科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在108年至109年繼續佔據董事長之位,仍有違法或規避法律之舉。
科風小股東指控,科風海外債權人Rino在106年5月31日取得確定勝訴判決,判決主文爲「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美金參佰伍拾萬零伍元,及至清償日止之利息」,而張峰豪利用董事長職權,竟然將科風在海外的應收帳款拿來與Rino和解。
科風小股東強調,最高法院判決清楚載明張峰豪侵佔挪用Rino的投資款,科風董事會竟同意爲張峰豪分擔半數金額,而楊淑豔身爲張峰豪的配偶,不顧投資人及股東權益,濫用職權未向張峰豪追償全部款項,並用不存在的債權來抵銷。
▲科風小股東組成自救會前往證期局陳情。(圖/記者姚惠茹攝)
科風小股東含淚指控,張峰豪利用科風董事長職位,在100年透過子公司科勝能源科技募得4.3億元,最新勘查顯示,公司現場髒亂,並無實際運作,也不見員工,帳上現金卻只剩數百萬元,爲避免上市公司交易秩序屢遭破壞,懇請證期局迅速調查張峰豪夫婦不法情事。
科風小股東重申,違法背信掏空的事情都是在張峰豪及家人巧妙掩飾之下完成,爲避免上市公司的交易順序反覆受到干擾,呼籲證期局迅速調查張峰豪夫婦的違法行爲,凍結相關帳戶以免損及投資人的求償權利,並使其脫離權力和對公司的控制,避免董事長濫權對股東造成不可逆轉的風險。
金管會證期局發行組副組長林秀美親自接受檢舉函表示,證期局會針對檢舉內容先做慎重釐清,若涉及不法會做相關處理,並在必要時做資產保全措施,至於科風財務短缺異常,必要時都會請證交所做相關揭露,讓投資人充分了解資金狀況。而記者實際詢問楊淑豔后迴應「完全沒有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