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樹又嫌邊坡險 投訴人送辦
永興村1處農路緊鄰懸崖沒圍欄,獅潭鄉公所現勘發現原有天然樹障被砍伐,緊急擺設交通錐等安全警示措施。(獅潭鄉公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苗栗縣獅潭鄉永興村永東農道往上達土地公區間道路,被民衆投訴長達700公尺道路無邊坡護欄設施、夜間照明不足,緊鄰懸崖非常危險,但鄉公所現勘調查,卻發現邊坡原有樹木天然屏障,是投訴人私自砍伐,做賊喊抓賊,疑涉違《森林法》,函文縣府會勘,林務科表示,將通知地主及行爲人說明釐清案情。
羅姓民衆7月底在網路控訴,獅潭鄉永興村永東農道往土地公區間道路,有長達700公尺道路沒有設置護欄,加上夜間照明不足,下方緊鄰15公尺懸崖,堪稱是「第一危險路段」,希望公所能儘快搶修,甚至找來民代陳情。
鄉公所派員現勘調查,卻發現該路段下邊坡原有樹徑達40至50公分的樹木天然屏障,全被人私自砍光,沒了樹木屏障,下邊坡縱深可達6至7公尺,看起來的確危險,緊急設置交通錐、警示燈並拉起警示帶。
鄉公所建設課指出,當時邀集投訴人會勘,追問才發現,投訴人就是砍樹者,羅男坦承覺得地主疏於管理,樹木雜亂有礙觀瞻才動手砍樹,公所指出,當下有告誡不應私自砍伐,公所顧及用路安全還是會增設護欄,只是目前預算有限,且此案是人爲,排程仍以緊急且交通需求量大者優先。
縣府農業處林務科表示,待收到公文後先查地號,若爲國有土地將由國產署及林務局處理,非國有土地則通知地主及行爲人向縣府說明,若未經申請覈准且未取得地主同意砍伐,除依《森林法》最低罰12萬元,涉及侵佔、竊盜等刑事罪將移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