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媽媽的頭丟中庭「二審無罪」!葉毓蘭氣炸要修法:執政黨做不到,我們來做

樑男吸毒弒母,砍頭丟中庭,二審改判無罪。(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市35歲的樑男前年吸毒弒母,37刀砍下媽媽的頭,從12樓住處拋下,近日卻被以「行兇時沒有意識」爲由,判處無罪,引起社會譁然。對此,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說明,接下來將提出3點修法,修補社會破掉的安全網,「執政黨不做的,#我們來做。」

樑男2018年10月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發生爭執,進而拿起菜刀持刀追砍母親37刀,還將母親的頭顱剁下,從12樓住家往中庭拋出,引起社會震驚。

警方接獲報案,趕往社區調查,發現中庭血跡斑斑,花圃上還有一縷髮絲、頭皮,立刻封鎖中庭。樑男得知警方找來,還把自己鎖在家中,不願出門面對,等到警方請來消防員破門,才被壓制逮捕。

樑男被依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親屬罪」提起公訴,因爲2名姊姊求情,加上法院認定「行爲時失去辨識行爲違法能力」,因此合乎減刑規定,判處無期徒刑。

▼樑男砍下媽媽的頭,二審被判無罪。(圖/記者吳銘峰攝)

沒想到,案經上訴後,臺大醫院鑑定證實,樑男除了安非他命以外,當晚還吸食了容易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毒品,容易出現思緒混亂、視幻覺情形,還可能伴隨暴力行爲

依據臺大醫院鑑定結果,二審合議庭認爲,犯案當下,樑男受到毒品影響,「完全喪失」行爲能力,依照《刑法》第19條第一項「行爲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爲之能力者,不罰」的規定,判處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引起軒然大波,許多人紛紛出面痛罵,逆子母判無罪也成了網路搜索關鍵字。對此,立委葉毓蘭21日在臉書發文,要提出「三針線」,來替總統英文修補社會安全網的破網。

葉毓蘭提到,第一點針對《刑法》第19條,要求吸毒、喝酒不得免刑減刑,第二條爲《刑法》第87條,司法精神病院,第三條是《刑事訴訟法》第316條,有關強制就醫的規定。

▼葉毓蘭提修法,要補社會安全網的破洞。(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葉毓蘭說,第二、第三點已在上個會期送案,第一點正在與同仁研擬草案。葉毓蘭引述法務部的統計說明,106年國內吸毒人口有7萬7,417人,近10年施用第二、第三級毒品的戒癮治療比率只有12.5%、18.2%,而到109年2月底爲止,追蹤近5年毒品罪出獄的受刑人,再犯比率達36.6%。

而國內飲酒文化也相當普遍,衛福部相關數據顯示,102年國人喝酒比例高達57.8%,一個月內暴比利更有19.2%,爲了避免未來法官自由詮釋,導致《刑法》第19條大走山,成爲逃避刑責漏洞,葉毓蘭說,「因此我們要提出相關修法」,讓民衆在回家路上能夠安心,不必擔心受到酒毒隨機殺人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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