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拓生源 一般高中也能收港澳生

過去港澳高中生來臺只能讀華僑高中,爲吸引優秀港澳高中生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港澳學生可用申請入學五專及高中以下名義來臺,一般高中自主評估後可決定是否招收港澳生。

教育部表示,這次鬆綁港澳生來臺就學法規,除現有在臺灣地區已達學年齡,具有臺灣地區合法居留身分規定以外,針對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階段港澳學生增加一個就學管道,使其在境外得以就學名義來臺就學。

考量港澳高中生未滿18歲,且父母無法隨行來臺,根據新規定,他們可以由學校校長、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或董事擔任在臺監護人,不限直系親屬擔任其監護人;每人以擔任5名港澳學生在臺監護人爲限。

之前港澳生申請就讀我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只能讀華僑高中,但這次開放公立高中自行評估是否招收港澳學生,以增加生源。有意招收港澳生的公立高中,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報請。

港澳生申請就讀我國高中或五專,申請分發入學應備表件包含財力證明、在臺監護人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這項預告修正至110年2月22日,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期限內陳述

根據教育部統計,108學年在臺灣就讀高中的香港生僅18人、澳門生僅1人,其實相當少。教育部希望藉此次放寬法規,可以增加國內高中的學生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