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拉K罰比酒駕輕 胡志強也嚇到

本報訊

拉K開車危險性不亞於酒駕,臺中市長鬍志強26日質疑,吸食三、四級毒品罰則比酒駕還輕,他將建請中央修法。

臺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鄧學鑫治安會議報告10月份檢肅毒品工作執行成效時指出,今年1至11月15日共查獲3044件,查獲人數高達3552人,查獲18萬2000多公克,雖然較去年同期案件數減少151件,人數增加36人,但是查獲毒品重量大幅增加5.81倍。

臺中市警察局長刁建生指出,先前西屯3男1女在校生,爲躲警察查緝,車速高達100多公里,警察局窮追攔到只是四級毒品,如果出事又會受到指責,但也看到事情嚴重性,持有或吸食三、四級毒品只有行政罰,沒有遏阻效用,他建議中央修法。

胡志強也訝異吸食三、四級毒品罰則比酒駕還輕,他說,如果遇到酒駕超過標準,達到危險駕駛就可以禁止再開車,那吸食K他命呢?他認爲,吸食K他命被抓到只有「罰錢、講習」,但是不能刑責追究,「拉K」雖然是警察局主辦,也請法制局研究向中央爭取修法。

警察局指出,酒駕依據酒測標準規定,警方執行相當明確,但是吸食毒品到什麼程度達到危險駕駛,目前無明確規定,也造成現行執法困難。臺中地檢署主任檢查官翁珮嫺認爲,可由地檢署與警察局共同討論,訂出與酒測一樣明確化的標準,警員執行發現何種狀況達到危險駕駛情況,就可移送地檢署,以現行犯處理。

胡志強表示,找出問題、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數字增加代表必須找出問題,他指示以警察局爲主要權責單位,召開市府協調會報,徹底將毒品趕出校園。(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