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修正綠色債券制度接軌國際發展

櫃買中心8日表示,爲持續推動我國綠色債券市場接軌國際最新發展,參酌國際市場發展趨勢與實務修正綠色債券作業要點,以強化國內綠色債券之綠色投資計劃範圍、外部評估或認證機制資格認可申請作業及資訊揭露之相關規定,並自3月8日實施。

櫃買中心表示,截至110年3月4日止,國內綠色債券流通在外計有49檔,發行餘額新臺幣1,512.67億元,不僅發行規模方面逐年成長,在發行人商品範圍方面,亦相當多元化與多樣化。

櫃買中心爲降低發行人成本及提升綠色債券資訊揭露之透明度,參酌歐盟綠色債券標準(EU GBS)及國際市場實務,修正綠色債券作業要點,修正重點包括整合綠色投資計劃及資金運用計劃併入綠色債券投資計劃書,並明定綠色投資計劃原則不得包含化石燃料發電項目,以及擴大公開說明書綠色債券資訊揭露內容,同時增訂發行人應公開揭露綠色債券投資計劃書及外部評估意見或認證報告。此外,本次修正案亦同步放寬發行人辦理資金運用情形公告時程彈性,使國內實務作業與國際接軌。

櫃買中心指出,在CSR議題日益備受市場關注及投資人對ESG投資理念的升溫下,全球綠色債券成長動能充沛,而本次修正方向將有助於促進國內綠色債券制度與國際實務更趨於一致性,除可提高外國發行人來臺發行綠色債券之意願外,亦有助於促進國內外發行人綠色債券跨國雙掛牌之可行性,未來櫃買中心將持續追蹤國際綠色債券標準的發展,適時調整綠色債券相關制度,並與國際市場緊密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