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蘇花禁大貨車勸導期再延3個月 7月17日起違者開罰

▲▼1月17日蘇花蘇澳至東澳段,開放3.5噸以上大貨車通行,舊蘇花公路(臺9丁線)同步禁行大貨車,勸導期延到7月16日。(圖/公路總局四區養工處提供,下同)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1月17日蘇花改蘇澳至東澳段開放3.5噸以上大貨車通行後,舊蘇花公路(臺9丁線)同步禁行大貨車,3個月勸導期16日到期,原訂17日起開罰違規者,因有貨車業者陳情,公路總局同意勸導期再延3個月,即7月17日正式開罰,但持有核準通行證者除外。蘇花改開放大貨車通行,但仍規定載運柴油汽油強酸強鹼溶液危險物品車輛禁行,並要改行駛臺9丁線。

公路總局四區養工區處表示,蘇花改2018年2月5日開放小型車通行,5月7日開放大客車,2019年1月17日行駛大貨車,完成3階段通車期程,大貨車上路後,蘇花改平日車流量一天增加1千輛次,假日多出500至600輛次。

不過因環評規定,蘇花改開放大貨車通行後,舊蘇花公路的臺9丁線2公里到16公里又650公尺路段,即舊蘇花公路蘇澳到東澳段,必須禁行大貨車,公路總局考量沿路住戶商家全面禁行有困難,採發證管制因應,且3個月勸導期。

▲1月17日蘇花改蘇澳至東澳段,開放3.5噸以上大貨車通行,舊蘇花公路(臺9丁線)(如圖)同步禁行大貨車,勸導期延到7月16日。(圖/記者遊芳男攝)

勸導期16日到期,原本17日針對未申請通行證卻行駛臺9丁線大貨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900元並記點一次,不過,因貨運業者陳情,勸導期再展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