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一道光!被「LED車頭燈」狂照恐致盲 公總:擅自改裝罰9600元

民衆或多或少都有夜間開車被強光直射眼睛的不舒服經驗。(示意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記者曹悅華臺北報導

相信民衆一定遇過,進到隧道後被對向車大燈「一閃」的經驗,現在傳出這樣的強光不僅刺眼,還可能致盲,因爲車大燈LED強光是高色溫,恐對視網膜造成永久性傷害,就有人質疑交通部沒有訂定相關規範。對此,公路總局澄清,已針對HID或LED頭燈訂有管理規範,最高可開罰9600元罰鍰。

公路總局說明,交通部已針對HID或 LED頭燈已訂有管理規範,民衆變更汽車頭燈,應使用檢測合格HID或 LED 頭燈燈具裝設後應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登記,擅自改裝者,將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另外公路總局提醒,汽車行駛時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使用燈光違反者亦有相關處罰規定,尤其夜間會車應使用近光燈,以避免強光照射對向駕駛人眼睛,影響行車安全。另使用霧燈也必須在遇雨、霧時,請民衆共同遵守,打造安全使用燈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