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上班或給我們用!惡男替女解決債務威脅「3P回饋」

被害人曾多次想跳海輕生。(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一名姜姓男子前年替小婷化名)解決債務糾紛,事後夥同蔡姓男子向對方要求報酬,恐嚇「到酒店上班或給我們用」,帶至飯店性侵害。臺南地方法院判決,兩人犯共同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民事部分扣除國家已付的被害人補償金25萬,每人還需賠償35萬元。

判決書指出,姜男前年4月替小婷處理債務問題,事後夥同蔡男向對方要求報酬,騎機車載對方到飯店且恐嚇,「我爲妳做這麼多,難道不用回饋?給妳兩條路選,第一帶妳去酒店上班,第二我們自己用。」

小婷拒絕兩人的提議後,被對方以「由不得妳」的理由拖拉、一前一後進入房間、遭到性侵;她事後與家人朋友海邊玩時,甚至多次想要跳海輕生。

蔡男出庭辯稱,當初是取得小婷同意才發生關係,並不知道姜男是威脅逼迫;另外,兩人均表示目前正在服刑中,和解金太高無力償還。臺南地院民事第一庭判決,扣除國家已付的被害人補償金25萬,每人還需賠償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