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關染肺炎「業者全面停業」崩潰!產險推停業賠償保險 保單適用商家曝光

▲由於某酒店公關確診新冠肺炎,因此酒店及舞廳等相關業者全面暫停營業影響多數員工收入。(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示意圖,非本文案例

記者楊絡懸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佈,某酒店公關確診新冠肺炎(COVID-19)屬於未知感染源的本土個案,因此要求酒店及舞廳等相關業者全面暫停營業。目前市面上保險業者針對中小企業因員工或顧客確診肺炎導致停業損失,推出「停業賠償保險」提供最高理賠27萬元,不過投保前,要注意該保單的詳細條件與承保範圍

和泰產險爲了減輕中小企業的停業損失,推出「日額型停業賠償保險附加條款」,如不幸發生法定傳染病被迫停業的狀況,將依實際停業日數,每日定額給付保險金,保險期間內最高給付日數90天,每張保單最高賠償限額爲27萬元,提供中小企業於防疫停業期間的保障,以待復工之時重新開業

不過,酒店案例是否在保障範圍呢?和泰產險向《ETtoday新聞雲》記者透露,酒店並不在此張保單可適用的中小企業商家內,但其他「可適用這張保單」的中小企業商家,若收到主管機關「可追溯任何人罹患法定傳染病」而命令限制該處所停業,或者受僱員工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而配合防治措施進行居家隔離,則可啓動賠償。

和泰產險補充,中小企業如在投保商業火災保險專案下,可加費附加「停業保險」,其中僅「日額乙型附加條款」有包含因法定傳染病所造成的停業賠償。商業火災保險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方能適用,保費則因中小企業商家的規模、保險金額而有所不同;保險金額從100萬至1000萬元、保費約3500元至1萬9300元不等。

此外,和泰產險也提醒,中小企業須注意若員工從第三級疫情地區返國需居家檢疫14天,或從第二級疫情地區返國需居家自主管理者,又或本附加條款生效前已發生停業者,則不在該保險的承保範圍內。

▲和泰產險「保險專案」適用的中小企業商家。(圖/記者楊絡懸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