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開私家車抓賭 把風男殺出「衝撞攔警」 法官1原因判輕罪

屏東一名警官過去攻堅賭場的緝拿行動裡,駕駛自小客車,正於屏東縣鹽埔鄉執行任務,未料途中卻遭到衝撞。(圖 / 中時資料照)

屏東警局交通隊長一名謝姓警官,過去任職督察科員時,在一場攻堅賭場的緝拿行動裡駕駛自小客車,前往屏東縣鹽埔鄉執行任務,未料途中卻遭到許男衝撞。謝姓警官表示,許男當下正爲賭場把風,事後依妨害公務罪對他提起告訴。屏東地院審理,主張無從認定許男爲把風人員,且謝姓警官身穿「靖紀」字樣背心,無法辨識他是警察身份,依毀損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3月。

起訴指出,許男於2022年1月28日下午3時30分受僱駕駛車輛,行經屏東縣一處負責把風,觀察莊男經營的賭場是否有員警前來抓捕。當天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攻堅賭場,員警出動6輛機車並沿堤防道路,正要衝進賭場時,竟被許男發現,長按喇叭向賭場人員示警,隨即開車駛離。

此時,一路跟隨警用機車隊後的謝姓警官,則駕駛自小客車準備左轉進入小路,撞見許男的轎車擦肩而過,因認出該爲把風車輛,隨即下車喝令他下車。對此,許男爲脫免逮捕而拒絕下車,儘管在前路遭到阻攔的情形下,仍將車輛駛掉頭離原地,強行往前暴衝。謝姓警官見狀,僅能躲閃一旁,而許男則趁嫌隙火速逃逸。

屏東地院審理,勘驗員警隨身攜帶的秘錄器,發現謝警駕駛的車輛從外觀上看,僅能辨認爲橘色,車身並無任何「警察局」相關字樣,且他下車時,身上穿有「靖紀」背心,難認身分爲執行公務的警察,也無從認定許男拒不下車的行爲是「脫免逮捕」。法官審酌,許男即便有做出長按喇叭的動作,但也不能就此認定爲賭場示警,因此改依毀損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