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被辱罵是「狗」出腳踹人 臺中第六分局深入調查後議處
林男辱罵警員是狗,李姓巡佐聞言先以腳踹後,和同事制伏林男,林男遭壓在地上。(民衆提供)
43歲的林姓男子,6日晚間在逢甲商圈與人發生糾紛,轄區警方獲報到場排解後,林男酒後情緒激動對警咆哮,還辱罵糾正他將口罩戴好的員警是「狗」,員警立馬制伏上銬並帶回派出所執行保護管束。警方指出,制伏過成員警出腳踹人動作惹議,此舉欠妥,第六分局深入調查後依規議處。
警方調查,林男以撿回收物維生,6日晚上9時許,酒後於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撿拾回收物,駕駛賓士車33歲的蕭姓男子行經該處,疑似擦撞到林的回收車,林男找蕭男理論討公道,林男不滿蕭男僅道歉,認爲對方口氣不佳,蕭男只好報警到場居間斡旋。
林男見到警方到場,不僅沒有收斂囂張氣焰,持續高分貝迴應警察,並拒絕配合警方的盤查,因林男口罩未依規定配戴妥,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予以告發。林男拿到告發單後不滿,還當面嗆警「我衰小!遇到你們這些狗!」李姓巡佐聽到後先腳踢林男,其他3名同事立馬將林制伏在地,並予以上銬。
警方表示,林男子被警方制伏上銬後,一度蹲在騎樓柱子前,卻絲毫未收斂他囂張的情緒,並大聲咆哮「中華民國人民、我是畜生」;李姓巡佐爲制止林擾人行徑,又將林男拉起以腳膝蓋壓頭,將林壓制在地上,林男被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後,於昨晚10時許釋放。
中市第六警分局副分局長蔡期望說,分局7日召開輿情會議,針對李姓巡佐處置行爲做出討論,李第一次出腳踹辱罵警員的林男,屬爲行使強制力,制伏林的連續動作過程無不妥;第二次李因林咆哮又將林壓制在地,應有其他更妥適作法,已屬過當,警方研議對李議處並報市警局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