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因虛假宣傳被罰30萬,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在京東商城平臺銷售食品時存在虛假宣傳行爲,處罰結果罰款30萬元,處罰單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此前已多次被行政處罰,處罰事由包括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