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釋放在線消費潛力
要激發在線消費活力、促使在線消費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更大作用,進一步加強在線消費領域的法治保障勢在必行。有關部門應分類監管,精準施策,加強對於重點領域和高頻率不法行爲的專項治理,並應做好有關執法經驗總結工作。
近日,各大電商平臺“6・18”大促銷正在進行中。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相較於實體市場的復甦步伐,在線消費表現出強勁增長勢頭。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4月全國網上零售額已達37638億元,同比增長27.6%,兩年平均增長13.9%。
在線消費市場快速擴張對經濟發展的意義遠不止於此。在線消費通過縮短生產與消費的中間環節、暢通需求與供給信息的交流渠道,不僅在促進供應鏈和產業鏈升級、提升供給對需求的適配性和培育消費新模式新業態方面具有積極作用;更是憑藉數字化技術的瞬時性和無地域性,在溝通和協調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上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我國在線消費的總體發展勢頭是好的,但過程中也仍存在一些不和諧因素,具體來說,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假冒僞劣產品的現象難以杜絕。與傳統實體市場中不同,網絡交易的虛擬性使得消費者主要是通過圖片和商家的描述來了解交易標的,很難提前辨別所購商品的真僞。
二是電子商務領域的“刷單”炒信行爲屢禁不止。網絡商家和商品的信用評價,是消費者選擇賣家、產品的重要參考依據,也是各平臺內經營者之間賴以獲取競爭優勢的關鍵指標。一些商家在利益驅動之下,利用“刷單”、刷好評、惡意差評等方式炒作自己的信用或降低競爭對手信用,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是消費者個人信息過度採集和濫用亟待加強治理。隨着互聯網技術的縱深發展,從APP隱私政策、權限“越界”到網頁應用、小程序索取“授權”,在線消費領域過度採集個人信息的形式愈加多樣,智能推薦、短信轟炸等營銷方式,也使得消費者疲於應付。
面對這些“成長的煩惱”,要激發在線消費活力、促使在線消費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更大作用,進一步加強在線消費領域的法治保障勢在必行。
一方面,有關部門應在深入瞭解在線消費模式和特點的基礎上,分類監管,精準施策,加強對於重點領域和高頻率不法行爲的專項治理;明確不同類型平臺企業在平臺內商家准入、商品質量把控和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積極發佈經典執法案例,強化在線商家的守法意識和能力;以提高效率和節約成本爲導向,創新消費者維權渠道和機制,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應當做好在線消費領域執法實踐經驗的總結工作,加大相關領域的有關經驗研究力度,推動良好實踐經驗向制度規則轉化,構建與我國在線消費行業發展狀況相契合的法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