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央行制約炒匯 企業外幣貸款金額將再受限

央行今公佈預告修正外匯收支交易申報辦法」,此次的條依據4個思考面向,一、立法精緻化順應經濟金融情勢,二、強化規定,三、落實管理,四、簡政便民。對於企業和每人每年結購和結售外匯金額將有重大調整,目前企業每年結購結售金額上限目前爲5000萬美元;每人每年結購結售金額上限爲500萬美元,超過上述規定金額必須向央行申報覈准才得以辦理。但未來,上述的金額將由央行依交易性質調整,如企業海外外幣貸款

央行外匯局副局長賀培真表示,此次預告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是讓民衆和企業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規定有彈性和調整空間,央行可依申報資料時事調整額度,對市場投機者能有制約力量,但絕對不會讓大多數的民衆不方便。

央行表示,爲因應經濟金融情勢快速變動,增訂央行得視經濟金融情況及維持外匯市場秩序需要,另以命令機動調整訂定申報義務人的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及特定匯款性質之每年累積結構或結售金額之依據。

至於在簡政便民方面,央行也新增第一上市櫃及來臺登錄興櫃外籍公司之原始外籍股東出售股款結匯申報案件,於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銀行業查驗無誤後,不適用非居住民超過等值10萬美元匯款時須經覈准始得辦理結匯申報的規定。此有利營造原始外籍股東出售股款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