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鼓勵保險公司發展浮動收益型產品
中新經緯9月27日電 金融監管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司長羅豔君27日表示,鼓勵保險公司加快產品轉型,發展浮動收益型產品,通過“人身保障+保證利益+浮動收益”這樣的多功能設計,提升客戶全生命週期的人身保障和財務規劃的科學性、有效性和穩定性。
2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在迴應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發展相關問題時,羅豔君作出上述表述。
據羅豔君介紹,我國養老保險三支柱包括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就是個人養老金制度和各類商業養老金融業務。
保險公司提供的第三支柱產品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享受稅收優惠的產品,也就是個人養老金產品。這項業務是從2022年開始試點,在36個城市,每人每年可以在12000元的額度內稅前列支,目前處在起步階段。
第二類產品是不涉及稅收優惠的產品,包括年金保險、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這些產品有些是保險公司的傳統業務,有些是這兩年開展的一些試點。近幾年,保險公司積極探索服務社會多樣化的養老需求,比如,有的公司與網約車平臺合作,爲數萬名網約車司機提供長期商業養老保障,受到廣泛好評。
羅豔君表示,《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商業保險年金”是對保險公司開發的第三支柱產品的統稱,目的是通過簡單通俗的名稱,增進人民羣衆對商業養老保險以及其功能作用的瞭解,着力打造羣衆信賴的行業品牌。商保年金與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既有區別又有聯繫,有利於引導保險公司在第三支柱中更好發揮主力軍的作用。
羅豔君稱,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會抓緊出臺配套政策,科學界定商保年金的內涵和外延,鼓勵保險公司發揮精算技術、長期產品開發、長期資金管理等優勢,爲人民羣衆提供豐富多樣的養老保障和跨期財務規劃服務。
在個人養老金方面,要求保險公司堅持普惠、便民的原則,開發適應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新產品和專屬產品,特別是要提高投保的便利度。
在產品的形態上,支持保險公司創設簡明易懂、安全穩健、收益方式靈活的新型產品,滿足不同年齡、不同風險偏好客戶的差異化需求。鼓勵保險公司加快產品轉型,發展浮動收益型產品,通過“人身保障+保證利益+浮動收益”這樣的多功能設計,提升客戶全生命週期的人身保障和財務規劃的科學性、有效性和穩定性,讓客戶與保險公司互利共贏。(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