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

新京報訊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消息,金融監管總局於近日印發《關於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商業保險年金的概念,提出了推動業務發展、加強監管的相關舉措。

商業保險年金是對保險公司開發的第三支柱產品的統稱。《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商業保險年金的概念,即商業保險公司開發的具有養老風險管理、長期資金穩健積累等功能的產品,包括符合條件的年金保險、兩全保險、商業養老金等。

提出推動商業保險年金髮展的政策舉措和監管要求。優化個人養老金產品供給,提升產品的多樣性和投保的便利度。支持創設兼具養老風險保障和財富管理功能、適合廣泛人羣購買的新型產品,要求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建立健全統計制度,加強監管制度體系建設,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的發佈,有利於引導保險公司發揮精算技術、長期產品開發和長期資金管理的優勢,爲人民羣衆提供豐富多樣的養老保障和跨期財務規劃服務。金融監管總局將以《通知》發佈爲契機,推動保險公司加快補齊第三支柱養老短板,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不斷優化產品和服務,打造人民羣衆信賴的行業品牌。

編輯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