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拉高五類貸款風險權數 銀行審慎評估

第一銀行評估,本次調整僅適用於銀行新辦理之案件(含新貸、轉貸、舊案續貸或展期等),既有部位除後續辦理屆期續貸或展期將適用新規範外,餘均不受影響。未來承作此五種受到加強管控的不動產貸款時,將評估相關風險與收益,擇優承作。

房貸龍頭土地銀行指出,因爲國內唯一辦理不動產信用之專業銀行,因此土建融案件承作量較多,若該業務維持零成長(舊案還款等於新案放出),則每年該業務風險性資產仍將額外成長,其中,就金管會調高購地貸款風險權數提高50%(風險權數由原100%及150%提高爲150%及200%)之影響爲最大,將造成資本適足率影響。其餘法人房貸、自然人第3戶房貸、餘屋及工業區閒置土地貸款,佔比甚微,影響不大。

而就購地貸款風險權數提高對土銀資本適足比率之影響,土銀也有幾大因應措施。

首先,持續向國庫爭取未來年度現金增資及盈餘保留,以強化自有資本。接着,適時發行次順位債券,以提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而後,擴大土建融以外之企金放款,如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新南向及綠色金融、購置機械設備及週轉金等放款。而考量對銀行利潤貢獻度、建築基地區段等因素,採差別化定價,將適度提高土融授信案件利率,以反應資本成本。土銀也將持續研議風險性資產管理機制,以提升資本使用效益。

合庫銀行評估,已訂有風險性資產管控機制,定期監控風險性資產變化情形,爲因應金管會調高不動產授信業務之風險權數,將適度調整業務策略,以控管各項業務之風險性資產配置在覈定之目標範圍內,確保資本適足性目標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