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軌世界等級 孕婦納入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接種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衛福部疾管署23日宣佈,103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將從10月1日起實施,接種對象包括65歲以上老人、安養養護機構對象、罕見疾病/重大傷病患者、6個月以上之學齡前幼兒、今年度註冊的國小學童等,另外跟進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新增孕婦爲接種對象。▲衛福部疾管署23日宣佈,103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新增孕婦爲接種對象。(圖/達志示意圖)疾管署指出,今年共採購309.5萬劑公費疫苗,10月開始開放施打直到疫苗用完爲止,接種對象包含65歲以上老人、安養養護機構對象、罕見疾病/重大傷病患者、6個月以上之學齡前幼兒、孕婦也納入接種對象,資格認定則是需持有國健署編印的「孕婦健康手冊」,另外並放寬高風險慢性病年齡限制至50歲以上。

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呼籲,高風險族羣接種流感疫苗已是國際趨勢,符合公費接種資格民衆請至各地衛生所全國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及早獲得保護力。疾管署也提醒,高風險慢性病患施打疫苗,需經醫師審視病歷、治療記錄病況等,符合曾因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肺、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慢性肺部疾病、腎臟疾病、感染HIV就診或住院者。

接種前,疾管署表示,個人需留意身體狀況,如對蛋的蛋白質或疫苗成分有嚴重過敏、年齡6個月以下、過去注射曾發生不良反應、曾經醫師評估告知不適合接種情形者,都不適合接種,正發燒或患急性疾病期間則要等病情緩和後再前往。另外,前往接種除須攜帶身分證、健保卡等身分證明文件外,還須自行負擔掛號等醫療費用款項。★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