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特教加給做半套 全教產批評一國多制
教育部給予特教師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但卻遭教團批評只做半套。(林志成攝)
教育部今年1月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規定,給予特教師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並溯自去年8月1日生效。不過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表示,教育部特教加給做半套,小校老師兼辦特教業務者領不到,形成一國多制。
教育部1月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規定,將編制內特殊教育教師兼任學校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導師、兼任特殊教育學校主管職務及兼任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職務者,可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並溯自去年8月1日生效,基層特教老師一片叫好。
不過全教產最近接獲會員陳情,學校在辦理「兼任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職務者」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時,卻出現了資格認定的問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表示僅限特教組長可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讓許多基層特教行政人員頓時傻眼。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表示,經詢教育部陳專員,得到之答覆爲,僅限「特教教師兼任特教組長」可支領全額之特教加給;若校內因特教班級數未達設置特教組長之標準,校內特殊教育業務爲其他處組(如資料組長、輔導組長或輔導主任等)辦理,且由特教教師兼任上述單位職務者,仍無法支領全額特教加給,只能依實際授課節數依比例支領部分特教加給。
以一般學校組長授課6節而言,若於特教班兼一節則支領300元、兼2節支領600元、兼3節支領900元、兼4節支領1200元、兼5節支領1500元、兼6節支領1800元,原來特教加給又細分爲六種等級: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
林碩傑說,多數縣市之學校特殊教育班需達3班以上,纔會設特殊教育組長,未設特殊教育組長之學校,則是由擔任輔導組長、資料組長或輔導主任之老師兼辦特教業務工作,但這些特教老師卻只因職稱不同而無法支領全額特教加給,形成一國多制,也是差別待遇。
全教產要求,除非所有縣市均比照新北、桃園等縣市規定設特教班一班即設置特教組長一名,否則此種同工不同酬之現象將持續存在,嚴重打擊基層特教行政人員之信心與士氣,教育部應出來面對並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