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輔管法」未討論禁絕違禁品入校 全教產抗議
教育部將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林志成攝)
教育部今天上午召開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諮詢會議,未邀請全教產出席,全教產除表達抗議外,並對教育部針對輔管法修法,卻是在修教師合法管教之贅述,竟未針對有效管制違禁品入校,感到訝異。全教產主張教育部應把經費用在校門設安檢門和發放金屬探測器,不是開會在消耗預算。
教育部之前針對「特定學生」定義,僅包括少年觸犯刑罰法律,遭警查獲,或由少年法院審理期間,或少年法院已裁定保護管束執行期間者;少年有偏差行爲,遭警查獲,經警方發送「學生偏差行爲通知書」者;符合防制藥物濫用特定學生各類身分之一者。全教產認爲保護管束結束後及在校有暴力等紀錄者也應列入。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建議教育部培訓專責管教人員,併到各校駐點,以達管理學生做法與規定相符;並請教育部製作「如何搜查學生違禁品」流程影片,提供基層學校運用;並於高中職,國中、小增置專業之校安人員。
全教產說,有關「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修正調整應全面考量,不宜只限縮於少數條文。至於安檢方式,建議在學校裝設金屬探測器及安檢門,因爲臺南市已又發生彈簧刀入校園傷人事件,請教育部勿一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