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淫照光碟 《自由》記者3萬交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撿屍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姦、偷拍案,北檢17日再度傳喚《自由時報》4名被告,其中影劇組撰述委員劉衛莉交付淫照光碟記者報導刊登,涉及妨害秘密罪,她交出光碟後以3萬元交保。

另外,《自由時報》發表聲明指出,14日處理李宗瑞性愛光碟新聞,雖已將圖像人物臉部身體重要部位等處馬賽克處理,仍有讀者認爲不夠周延,就此向社會大衆致歉。

北檢昨天共傳喚劉衛莉、自由時報副總編輯鄧蔚偉、記者張慧雯陳慧貞4人,身分都是被告,其中鄧請假未到,兩名記者訊後請回。據指出,陳、張供稱,性愛光碟是劉衛莉提供,報導也是依劉女指示撰寫。

劉衛莉則稱不知光碟來源,但檢方認爲,她參與該篇新聞處理過程,怎麼會不知淫照來源?懷疑她交代不清,涉嫌妨害秘密罪,訊後諭令以3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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