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矛盾化解在源頭 “法院+”開啓化解勞動糾紛新模式
人民網記者 王佩
入職某公司5年,前段時間,張小偉(化名)被迫離職。“幹了5年,公司都沒跟我籤勞動合同,這不合法,現在理應給我一筆經濟補償金。”申請勞動仲裁後,張小偉要求公司支付其經濟補償金51120元。
鄭州市管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接到張小偉勞動仲裁申請書後,瞭解到張小偉願意接受調解,便聯繫管城區人民法院,決定由管城區總工會選派至法院的調解員馬皎靜來調解這樁勞動爭議。
調解過程中,張小偉告訴調解員馬皎靜,他2019年入職某公司,但該公司一直未與他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今年3月份,他被公司通過大幅降薪的方式“變相開除”。“我上有老下有小,就這樣讓我走人,我怎麼養家餬口?給經濟補償於法於理都是正當訴求!”張小偉一度情緒激動,還表示要到法院起訴。
而被申請的某公司聲稱其由於經營困難纔不得已降低員工薪資,張小偉因此提出辭職,並非公司違法辭退,公司不應再支付補償金。
瞭解事情來龍去脈後,馬皎靜開始了背靠背調解。一方面向公司耐心講解法律法規,講明一旦打官司公司敗訴的風險;一方面將公司難處告知張小偉,希望雙方能互相理解。最終,經過調解員馬皎靜的不懈努力,公司與張小偉達成一致意見,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張小偉經濟補償金19000元。
至此,管城法院通過“法院+仲裁+工會”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將這起訴前勞動爭議案件成功調解,保障了羣衆的合法權益,讓司法溫度“看得見”“摸得着”。
該起勞動爭議的成功調解只是管城法院“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一個縮影。隨着勞動關係呈多樣化、複雜化趨勢,勞動爭議案件也愈加高發,爲形成勞動爭議糾紛化解工作合力,管城法院主動與管城區總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商業聯合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溝通聯絡,共同建立多元解紛機制,將法院的訴前調解向前延伸至仲裁前調解;與管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建立不予受理會商機制,實現仲裁裁決出具前溝通前置。
在管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城法院設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對區總工會選派至法院的調解員進行崗前培訓,指導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將業務能力突出的調解員派駐至調解工作室,充分發揮調解員居中調解、緩和雙方矛盾的作用。自2024年2月26日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建立以來,管城法院已成功化解勞動爭議126件。
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是推進社會綜合治理,優化營商環境和保障人民羣衆安居樂業的基礎,也是實現經濟社會有序發展的強大基石。近年來,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推進“法院+仲裁+工會+工商聯”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將更多矛盾解決在源頭、化解在萌芽。截至目前,管城轄區勞動爭議案件同比下降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