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管理執法 縣議員葉明月盼兼顧情理、重視民衆觀感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議員葉明月在縣議會定期關心建築管理和酒駕取締等民生議題。葉明月議員指出,執法要兼顧情理法,不能因爲老百姓不懂法令而執法過當。葉明月議員指出,違章建築蓋在山坡上,影響公共安全,或是營利事業,絕對不允許。但如果是三、四十年老舊建築,因漏水而往上加蓋,民衆不懂法規而違反建築法,建議執法要兼顧情理。

葉明月說,她接獲民衆陳情,住家二樓建築物,因爲漏水而加蓋,並沒有影響公共安全。但拆除隊拆了十幾天,由不同的三組人帶隊陸續執行拆除任務。爲什麼不能一次拆完?她認爲,不合法該拆的一定給你拆。但是拆了快一個月,還沒有結案屋主也不敢去清除,鋼筋裸露,牆面破損造成危險。▲建築物管理執法,縣議員葉明月盼兼顧情理、重視民衆觀感

工務局長江南志表示,由於接獲檢舉派員稽查發現,現場還有工人機具施工材料,認定工程進行當中,列入即報即拆案件。而違章建築 RC 構造物規定必須拆到不堪使用,防止又蓋回去。關於老舊建築物防漏有新的辦法,已經在擬定當中,未來將可以合法提出申請

另外一件則是建築管理的相關問題,發生在中壢晉元路拓寬工程。晉元路九月底要通車,但兩旁建築物卻有多間沒辦法恢復。葉明月議員指出,民衆申請就地整建,卻拿不到合法證照,沒有道理。工務局江南局長說明,中壢公所當初在執行地上補償時,地主因爲剩餘建築已不堪使用,申請全額補償。但後來地主又想申請就地整建執照,纔會造成延宕。

縣議員葉明月認爲,一般老百姓不熟悉法規,配合道路徵收而拆房子,至今無法整建,政府應該主動輔導,協助解決問題,而不是放着不管。縣長吳志揚表示,這件案例是民衆意向有反覆,並沒有置之不理。未來類似案件將要求用地取得的同時,也要將所有輔導一起完成。

另外,葉明月議員今天也關心酒駕取締案件,夜間筆錄時間過長的問題,造成當事人必須留在派出所過夜。她建議如果沒有牽涉肇事的案件,應趕快進行筆錄,不要留到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