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國求職囚虐案 檢方查出30人受害 《角頭》臨演李振豪9人再被起訴

涉犯拐賣國人到柬埔寨,李振豪(左)。(本報資料照片)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東新會要角李振豪,涉嫌誘騙85名國人赴柬埔寨求職囚禁凌虐,臺北地檢署去年9月起訴李振豪、林晉宇9人後,經檢警清查後又查出30人受害,北檢4日再依《刑法》買賣人口罪及妨害自由等罪追加起訴李振豪、林晉宇9人,併案臺北地院審理。

目前李振豪及林晉宇2個集團成員共7人在押,北檢另籤分「他」案溯源追查幕後金主及人蛇集團成員。

檢方查出,李振豪曾擔任知名國片《角頭》的臨時演員,混跡北市中山區,後自創東新會,原先經營酒店,但生意受疫情影響,得知小弟做人口販賣有利可圖便也加入,短短3個月就騙了數十名臺人赴柬,已獲利臺幣上千萬元。

本案共有林晉宇、李振豪2個集團,去年2月林的集團成員加入李振豪集團,估計2集團共誘騙100多名國人赴柬國,去年曾發動2波偵查行動,分別救回3人及19人。

起訴指出,林、李2集團自前年11月起,在臉書刊廣告徵求到柬國從事博奕、遊戲客服、AV拍攝、開立金融帳戶、辦理貸款可獲利等廣告,誘騙失業、信用紅燈、高額負債、更生人、八大行業、走投無路或遭仇家追殺的國人到柬國,再以每人美金1萬7000元至1萬8000元買給當地詐欺集團機房。

國人到柬國後,即被沒收護照,交付柬國博奕公司、金邊、西港等地詐騙園區的電信詐欺集團買家,逼迫從事電信詐騙工作。集團派員持槍或電擊棒定時站崗看守,對業績不佳者,則以毆打、電擊、關入密閉空間、要求高額贖金,甚至恐嚇賣器官、被活埋。

2集團分工細密,每招募1人可獲3萬或5萬元,代辦護照可獲3000元,其中李振豪可獨抽3成,其餘成員依其分工可獲1至3成酬勞,另有成員平均每週固定抽傭12000元,2集團分別獲利192萬4500元、1277萬8562元,總計2集團共獲利1469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