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亮劍”投資者保護:證券糾紛多元化解 加大分紅回購力度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 崔文靜 實習生 譚丁豪 北京報道投資者是市場之本,投資者保護關係到億萬投資者的切身利益。新“國九條”將“投資者保護的制度機制更加完善”列爲未來5年發展目標之一。

“我們將一以貫之抓好落實,把投資者保護貫穿於資本市場制度建設和監管執法的全流程各方面。”證監會主席吳清在“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致辭中如此表示。

實際上,不僅證監會將投資者保護列爲重要工作內容,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和各地證監局同樣將“以投資者利益爲本”落實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就投資者保護話題對中證協、廣東證監局、天津證監局和貴州證監局進行採訪。採訪發現,近年來,中證協與證監局均不斷創新投資者保護方式,結合各自監管範圍全力保護投資者利益。

記者綜合採訪發現,首先,多元化解證券糾紛,成爲各個監管部門當前共同努力的重點。多方努力之下,目前我國已經形成包括先行賠付、行政和解、責令回購、股東代位訴訟、集體訴訟等在內的多元化投資者維權方式。

其次,引導上市公司建立常態化分紅機制、加大回購力度,同時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爲的監管力度,是證監會反覆強調之處,也是各地證監局共同的聚焦點。

再者,擁有自律規則制定權的中證協,則根據投資者需求適時出臺相應規則,目前,中證協已經發布8項投資者保護自律規則,包括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投資者教育工作指引和評估、證券糾紛調解等。5月15日,其再次出臺《證券公司投訴處理標準》。敦促券商進一步提高投資者投訴處理的重視程度和流程優化。

多元化解證券糾紛

5月15日,吳清在談到維護投資者利益五大措施時提到,要進一步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渠道。救濟渠道的暢通,需要各個監管機構的共同努力。從實際情況來看,投資者救濟的確成爲監管機構們的工作重點。

中證協引導督促行業持續做好證券糾紛化解、先行賠付等事後救濟工作;深化完善多元化解糾紛機制,規範糾紛調解程序,爲投資者提供糾紛調解服務。

具體來看,一方面,持續加大證券糾紛調解工作宣傳普及力度,使投資者更加充分地瞭解各類糾紛化解機制的具體渠道和比較優勢,妥善選擇合理方式依法理性維權。聚焦投訴處理、糾紛調解重點領域,加強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在化解糾紛過程中,做好矛盾糾紛源頭治理。

另一方面,中證協督促證券經營機構履行投訴處理首要責任,探索先行賠付機制,有效化解疑難複雜羣體糾紛。自2012年以來,調解證券糾紛案件4145件,爲投資者挽回損失3.62億元。先後支持有關單位依法開展海聯訊、萬福生科、欣泰電氣和紫晶存儲等投資者補償和先行賠付。

紫晶存儲案和澤達易盛案,是2023年中國資本市場創新實踐先行賠付制度的兩個典型案例。

紫晶存儲案中,廣東證監局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對公司立體追責,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共被處以8000餘萬元罰款,兩名實際控制人分別被採取終身、10年市場禁入措施,並因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爲有效賠償投資者損失,紫晶存儲案創新探索“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先行賠付”,4家中介機構通過先行賠付賠償1.7萬名投資者10.86億元,投資者利益得到最大保障。

澤達易盛案的順利推進,一定程度上得益於天津證監局對投服中心的積極主動配合。2023年12月,澤達易盛特別代表人訴訟以訴中調解方式結案,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賠2.8億餘元。2023年,天津證監局共調解糾紛24件,達成和解6件,和解金額累計173.8萬元。

貴州證監局同樣致力於高效化解行業矛盾糾紛,2023年,貴州證監局指導協會調解工作站受理調解糾紛27件,成功調解20件,金額達159.83萬元,投資者累計獲賠53.88萬元。與此同時,其注重推進“總對總”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實現中證法律服務中心貴州調解工作站、貴陽仲裁委員會證券期貨糾紛仲裁調解中心、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證券期貨糾紛調解工作站落地貴州證券業協會,實現少有的全國協會調解工作“三牌合一”,拓寬訴求處理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用日漸顯著。比如,2023年,廣東證監局積極與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協作配合,對摩登大道控股股東資金佔用行爲提起股東代位訴訟,廣州中院一審判決控股股東返還佔用資金,公司實際控制人、財務總監等承擔一定比例的連帶賠償責任;今年4月,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再次針對轄區上市公司華鐵股份控股股東資金佔用事項,對有關責任主體提起股東代位訴訟。

上市公司注重投資者回報

上市公司投資者回報意識的提升,是以投資者利益爲本的重要體現。各地證監局正在多措並舉敦促上市公司更好回饋投資者。

記者綜合受訪人士分析發現,主要途徑有二。

一方面,強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監管,引導上市公司建立常態化分紅機制。

2023年,廣東省302家上市公司實現現金分紅累計964億元;2024年以來已經有304家滬深上市公司發佈新的現金分紅計劃,涉及金額1023億元,家數和金額分別較去年5月同期增加34家、178億元,再創歷史新高。

從典型個案來看,格力電器連續 6 年實施現金分紅不中斷,自1996年以來累計分紅金額 1,553億元,佔同期利潤總額的 61.7%。2024年,根據公司現金分紅計劃,擬實施2023年度分紅 131.42 億元,佔當期公司淨利潤的 45.3 %。美的集團連續11年實施現金分紅不中斷,自2013年以來累計分紅金額867億元,佔同期公司淨利潤的46%。2024年,根據公司現金分紅方案,擬實施分紅208億元,佔當期公司淨利潤的62%。

貴州茅臺上市以來累計分紅超2000億元,分紅規模連創新高。2023年,貴州省上市公司分紅總額達681.14億元,再創歷史新高。

天津證監局同樣推動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建立分紅信息檔案,加強優秀分紅案例宣傳引導,推動提高現金分紅水平,引導上市公司積極開展中期分紅,助力投資者分享公司成長紅利。

另一方面,“長牙帶刺”嚴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爲的懲治力度,同樣是各地監管努力的方向。

貴州證監局聚焦上市公司、掛牌公司財務造假、佔用擔保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爲,明確監管要求。嚴厲打擊大股東違規減持、內幕交易、信息披露不實、“忽悠式”回購、資金佔用等嚴重損害投資者信心的違法違規行爲。全年對7家上市公司、5家掛牌公司開展現場檢查,對8家上市公司、掛牌公司及31名責任人員採取監管措施。

天津證監局2023年共查辦案件11起,作出行政處罰3件,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爲進行堅決打擊。

財務造假“一查到底”、退市公司“一嚴到底”,是廣東證監局當前工作的重點之一。典型例子如中潛股份,其2022年年報披露業績與業績預告內容存在較大差距,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廣東證監局在中潛股份退市後對其信息披露不準確行爲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在常態化退市機制下,把好退市“出口關”,釋放“嚴”字當頭的監管信號。

制定系列投資者保護規則

擁有自律規則制定權限的中證協,更爲注重通過完善相關規則體系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利益。截至2024年5月,中證協已經累計制修訂自律規則規範性文件136項,內容涵蓋了從業人員、自律懲戒、文化建設、聲譽管理、專業評價以及證券公司承銷保薦、證券經紀等各項業務活動。其中,投資者保護自律規則8項,包括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投資者教育工作指引和評估、證券糾紛調解等。

5月15日,中證協首發《證券公司投訴處理標準》等兩項團體標準,旨在爲行業提供更加精細化、系統化的投訴處理和回訪實踐指南,投資者保護自律規則體系得以進一步完善。

《投訴處理標準》內容涵蓋定義投訴處理相關概念、多維度區分投訴類型、提出投訴方式和渠道、制定投訴的處理原則、制定投訴的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流程、強調證券公司投訴處理監督。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有助於證券公司提高投訴處理質效,釐清工作職責,防止工作推諉。同時《投訴處理標準》力求解決投訴處理工作相關難點,充分貼近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需求,關注涉及第三方專業機構合作業務投訴、投訴處理的反饋機制等,旨在提振投資者信心,確保每位投資者的合法合理訴求能得到及時、公正、有效的迴應,共同推動團體標準更精細化、系統化,也更具有科學性與實操性。

與此同時,中證協注重發揮投資者教育事前預防宣導作用,創新投資者教育形式,從源頭上增強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範經營機構行爲,提升投資者服務質量和水平,強化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