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高職妹起邪念..他職業操守丟一旁!校車上「前後擺動」 車內激烈狂晃
▲2名客運司機見到心智有缺陷的小言,竟乘機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吳姓、胡姓公車司機,見到搭車的高職妹小言(化名)心智有缺陷,竟然分別在小言住處、摩鐵,甚至是校車上性侵她。事件曝光後,法院分別判吳男、胡男有期徒刑2年、1年10月,高院將上訴駁回。可上訴。
吳男、胡男2人因擔任公車司機認識年僅18歲的小言。2014年4至9月間,吳男見她心智有缺陷,竟分別在小言家、摩鐵等處發生6次性關係,其中5次爲小言成年前、1次爲成年後;擔任校車司機的胡男則在2014年6至8月間,先於公車內性侵小言3次,事後又帶着小言在自己的轎車內大搞車震1次。
2人惡行曝光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並在偵查時,申請參加「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與小言媽媽達成協議,也分別寫下悔過書,捐款給社福慈善團體,獲得小言媽媽的原諒。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吳男、胡男有期徒刑2年、1年10月。2人上訴請求從輕量刑、諭知緩刑。
但高等法院認爲,吳男、胡男都有了各自的家庭、孩子,卻不顧自身家庭責任及職業操守,無視嚴刑峻罰,爲逞個人私慾而犯下這樣的案子,侵害小言一家的權益,危害社會風氣、公車司機的形象,有執行刑罰的必要,否則有違公平正義,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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