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班休息影響年終結算特休未休薪資?勞動部:不影響
日前函釋規定僱主結清特休工資須跳過實施減班休息的月份,即回到減班休息前領取完整工資的月份來計算,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均適用。(本報系資料照)
今年因應新冠疫情的衝擊,許多公司實施減班休息(無薪假)政策,但若因疫情導致特休假累積,年終前若無法放完該如何計算?勞動部表示,日前函釋規定僱主結清特休工資須跳過實施減班休息的月份,即回到減班休息前領取完整工資的月份來計算,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均適用。
依《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勞工特休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30(日)所得之金額,並把一日工資乘以尚未休掉的特休假天數。
勞動部官員表示,由於受減班休息政策影響,許多勞工月薪已經減少,以上述方式計算特休假未休工資,就權益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才規定須回到減班休息前領取完整工資的月份來計算。
舉例來說,1名勞工月薪3萬,除以30日薪爲1000元,假設特休尚有4天,就要1000乘以4,即年終特休假結清鬚髮給勞工4000元才符合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