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代轉貼假訊息 繳8萬緩起訴

嘉義縣太保市民代表會副主席吳宏哲轉傳假訊息,嘉義地檢署給予向公庫支付8萬元緩起訴處分。(翻攝照片張亦惠嘉縣傳真)

嘉義縣太保市市代會副主席吳宏哲日前在LINE轉貼疫情相關不實內容提醒朋友,被嘉義縣調站依涉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做緩起訴處分,吳應向公庫支付8萬元緩起訴金。

嘉義地檢署指出,吳姓被告明知新冠肺炎疫情相當嚴重,且衛生福利部已於今年1月15日公告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屬第5類法定傳染病,也明知不得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仍在5月中旬,以手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LINE頁面,以陳時中名義公開張貼不實訊息,供不特定之多數人閱覽、分享,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不實訊息罪嫌

檢察官認爲,吳姓被告具地方民意代表身分動見觀瞻,對地方公衆事務具一定影響力,其所發佈訊息不實,造成社會恐慌、民衆誤判,不利疫情控制,但因他並無遭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發文用意是出於提醒市民在疫期勿外出移動動機尚屬良善等情,予以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之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吳宏哲也在臉書上表示,因關心民衆的健康安危,卻沒求證貼文是否真假就將它轉貼出去、造成大家的困擾深感抱歉,經過此次的事件也讓我上了寶貴的一課,提醒大家如有訊息傳達請確認真實性、保障民衆也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