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酒駕認罪 繳國庫8.5萬換緩起訴

郭正亮酒駕遭攔查,繳國庫8.5萬換緩起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前立委郭正亮20日深夜酒駕遭警方攔查,由於酒測值達0.64毫克,被依觸犯公共危險罪的現行犯移送,臺北地檢署考量他已認罪,24日將他緩起訴1年,條件是必須繳交國庫8萬5千元。

上週六深夜11時許,郭正亮開車行經北市新生北路時被中山分局員警攔查,由於酒測超標被警方移送北檢偵辦;他坦承犯行檢方復訊後將他請回。

郭正亮表示當天參加謝師宴學生聚餐,「喝酒實在不該開車」,他坦承做了不好的示範,已向分局長檢察官表達歉意,並強調會負起法律責任

● 《ET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