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汽車不可缺 盤點買車、租賃優缺點

移民長登後,買車很快就會提上議事日程。在北美車輪就是人腿的延伸。在這兒聊天說“距離近,5分鐘以內”指的都是車程……本期新移民日記特邀嘉賓老劉,談一談買車心得。

車在北美大陸的重要性人人都知道;車在埃德蒙頓這樣半年是冬天的地方的重要性對住這裡的人更不言而喻;但車對獲得一個工作面試機會的重要性……估計只有我知道。在登陸第一個月內獲得一次心儀的面試機會,卻因爲沒車而夭折,大家就此可以估算下當時我的心理陰影面積。

所以,到了加拿大要儘快有車。這裡有車的方式一般爲這麼幾種:

國內駕照租車:短期救急,卻非長久之計。

二手車:如果自身對機械修理、或二手車很在行,就很推薦,畢竟價格實惠

全款新車:用現金全款砸,哪家車行敢不從?

貸款買新車:對於新移民剛登陸,沒有信用記錄,要通過這種方法買下新車,難!

以上這些方式,結合自身情況,我們都沒有選擇。在此,和大家分享我們在加拿大買車的經歷,在中國還真沒有——以租賃方式買新車(lease)。

租賃買新車的優點:

1. 一次性投入少,現金流控制得好

假如一輛車價格50,000加元,用租賃的方式,你只需1,000~2,000刀就可以把車開走,以後每月還款只要幾百加元(和車商籤的租賃合同爲36~48個月)。

試想一下,手頭有51,000加元,如果以全款買車,買完車以後就只剩下1,000加元;但如果用租賃的方式呢,用1,000加元就可以得到車,還剩50,000加元可以用作購房首付,這樣有車的同時,還有了房。大家都知道,車一落地就貶值,是負債,所以從常識來講,沒有必要爲負債投入大筆的資金吧。

2. 租賃利率

加拿大這裡車的租賃利率普遍在2%~4%左右,最低的可以到0.9%,最高不過4.9%。這個利率在整個租賃週期內是鎖定不變的。

還是用上述例子來試想:用租賃的方式可以把50,000加元的等值人民幣安心地放在國內銀行做個低風險理財,5%左右的收益還是可以達到的。即便是加拿大最高的租賃利率4.9%(一般車型都只有2%),你在國內的收益都能抵消租賃的成本,等於說,是零利率租了一輛新車。

3. 抵稅

生活在加拿大,稅務必定伴隨一生。對於到加拿大開辦企業的自僱人士,租賃購車的一部分費用,可以作爲經營成本,用於合理抵稅。具體需洽專業人士諮詢。

4. 快速建立信用記錄

加拿大除了稅務伴隨一生,還有就是個人信用了。在加國買房、買車、辦信用卡,是否能貸款,能否享受優惠利率,看的都是個人的信用記錄(我們被拒辦信用卡的血淚史,以後VC一定要吐個槽也爲大家提個醒)。對新移民來說,初期沒有穩定的工作,所以信用記錄是零。而通過租賃方式買車,通過每月準時還款,來證明你是有能力償還負債的,這樣個人信用記錄就能迅速地建立起來。

然而這裡其實有個悖論:作爲新移民,我想用租賃的方式買車,但我沒有信用記錄,車行又怎麼能同意我用租賃的方式來買呢?關於這個問題,我在後文來回答。

5. 可以異地還車

作爲新移民,登陸地就是以後自己全家老小的長久居住地?我想誰也無法保證。我們聽聞也看到太多這樣的故事:從多倫多搬到埃德蒙頓,從埃德蒙頓搬到多倫多,從埃德蒙頓搬到卡爾加里,從卡爾加里搬到溫哥華……甚至從加拿大搬到美國。

由於租賃合同實質上是和加拿大汽車品牌簽訂的(車行作爲經銷商,代表加拿大該汽車品牌簽字),所以一旦租賃期滿,想還車,還給加拿大該汽車品牌任意一家車行即可,沒有城市限制。假如以後舉家搬去大多、或大溫,可以還到當地車行,並不用千里迢迢還至購車地點。

租賃買車的缺點

1.不擁有車輛全部產權

租賃買車,是與車商簽訂了爲期36~48個月的租車合同,到期後你要把車還給車行,或者你再支付一筆費用——以這輛車在租賃期結束後的市場價格,買斷這輛車。

但是,擁有車輛的全部產權這件事,對你真的很重要嗎?用很少的成本,開上了最新款的車,而且整個租賃期只支付租賃的利息和52%左右的車價(一般車輛在48個月以後殘值爲原始車價的48%左右)。在租賃期結束後,你還可以選擇把車還給車行的同時,問車行再借一輛最新款的車繼續享受開新車的樂趣,你覺得怎麼樣?

此外考慮到自身家庭情況,四年內如果添了家庭成員,想必到時也差不多該換車了吧?換車時如果要賣車,涉及一堆交易。租車期滿,則不必考慮這些,更省心

2.購買車險時需要上全險

這點見仁見智。從財務角度,一年的全險保險費肯定比不上全險的高些,但有一點需要考慮,作爲新移民,人生地不熟,而且是在與國內開車規則完全不同的國家開車,也許這多支付的保險費還是值得的。

3.車輛使用有行駛里程的限制

一般在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約定車輛每年行駛里程不高於20,000~24,000公里。超過的部分會收取相應的費用。實際行駛里程就取決於各人使用情況了。

我們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是每年不高於20,000公里,四年總共不高於80,000公里。實際車商看的是租賃期滿時總共是否超過80,000公里。最近我們從埃德蒙頓開車至卡爾加里,再到班夫小轉,往返差不多1,000公里。目測以後最多再開至BC省溫哥華、或薩省省府Regina,但這樣的情況一年能有幾回?

前文提到了新移民想用租賃方式購車的悖論,在此用我們的案例來做個解答。

當時,我們和車行提出用租賃方式買車以後,車行的財務經理需要我們提供基本資料,包括:租房合同、水電或電話賬單、以及銀行和信用卡資料。幾天後,財務經理致電說,由於我們是新移民,沒有信用記錄,僅憑基本資料無法辦下租賃買車,除非再滿足以下一種條件

提供有穩定工作收入證明

提車時額外支付一筆保證金給車行:各品牌及車行有所不同,幾千到一萬加元不等

由有良好信用的當地居民作爲擔保方,共同簽署租賃合同(co-signer)

由於我們剛登陸沒有工作,又不想支付保證金,但有朋友住在這裡,同意幫我們擔保,所以我們選擇附加了第三種條件,最後如願簽下租賃協議。

所以說,對新移民來說,想要用租賃方式買新車,有難度,但還是有解決方案的——當然最重要的前提,還是認可這種買車方式且適合自身家庭情況。

來源:新移民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