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優: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理財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 被湖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財聯社5月15日電,嘉必優公告,公司於2024年5月15日收到湖北證監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在前期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授權到期、未經董事會審議並授權的情況下,於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6日分別使用閒置募集資金理財,合計購買定期存款等理財產品1.11億元。公司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4年2月28日召開的董事會才予以確認補充並對外披露。湖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易德偉、董事會秘書易華榮、財務總監王華標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