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報告害南方澳大橋斷裂 教授陳明正竹縣3橋驗收也造假

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2019年發生坍塌意外。(本報資料照片)

健行科大前教授陳明正,在桃園開設「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卻在承攬新竹縣橋樑檢測標案時,授意黃姓學生以其他公司照片裁切後製後上傳,再向縣府辦理驗收3座橋樑。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僞造文書罪判刑6月。

黃國昌在臉書貼文,2019年10月他追查宜蘭南方澳大橋斷裂弊案,揭發健行科大教授陳明正和女密友張彩宸透過造假橋檢斂財、剝削學生的惡行。嗣後,更進一步查出兩人因行賄官員而遭起訴。

新竹地檢偵查後起訴陳明正及黃姓學生,調查發現,南方澳斷橋檢測承攬公司萬喬豐,承包宜蘭縣境內多數橋樑檢測工程,皆未實際檢測就用假照片通過檢測,不法獲利823萬元,宜蘭地檢署最終依僞造文書、詐欺取財罪起訴陳明正,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且陳明正更被爆出,連3次橋樑檢測標案,皆由萬喬豐其團隊以限制性招標取得,檢測、監審、審查皆是自己人。

判決指出,健行科大教授陳明正任職期間開設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辦公地點竟設於校內,而另名被告黃男則爲健行科大學生,爲該校研究助理,實則在公司擔任橋樑檢測員。

調查指出,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承攬「新竹縣政府橋樑基本資料建置及安全檢測評估案」時,陳明正指示學生黃男於2018年8月在第二代橋樑管理系統上,虛僞登錄公司有派員到新豐鄉太和橋、後湖橋、瑞光橋等3座橋樑檢測並逐一拍攝,但實際上卻將其他公司在2016年拍攝的照片分別裁切過後,製成照片檔案共56張,虛僞充作公司派員至現場拍攝照片檔案予以上傳。

陳明正再持該報告向新竹縣政府辦理驗收而行使之,足以生損害於新竹縣政府對於審覈得標廠商履行橋樑檢測作業契約之正確性,全案經新竹地檢署指揮新竹縣調查站移送偵查後起訴。

黃男偵查時坦承犯案,並供出是陳明正授意;但陳明正否認犯罪,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認爲起訴書指稱他指使被告黃男的部分邏輯不通,資料作假,對他沒有好處,不去檢測、造假照片,獲利的人不是他,他沒有指使證人黃男作假的必要云云。

但法官審理後認爲陳明正辯詞難以採信,考量陳明正身爲教授,橋樑檢測更牽涉到公共安全,竟不思以正當方式完成,惡性非微,不僅矢口否認犯行,更藉口推託,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陳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6萬;黃男判刑4月,獲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