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蘇金森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濟寧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蘇金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蘇金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兩面派、做兩面人,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違反廉潔紀律,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佔用集體土地建設住宅;利慾薰心、執法犯法,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蘇金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蘇金森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濟寧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按規定撤銷其榮譽稱號;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