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鬍世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濟南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濟南市委批准,濟南市紀委監委對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鬍世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世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羣衆紀律,違規攤派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胡世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胡世濤開除黨籍處分;由濟南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濟南市萊蕪區第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