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機碰撞1人肇事逃逸 交警循線查獲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一名胡姓男子被控機車與人發生車禍,竟肇事後不顧他人受傷駛離現場臺南市警一分局交通分隊據報深入查,循線將他傳喚到案說明,胡男警訊中坦承不諱,全案偵訊後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法辦。臺南市警一分局交通分隊,於12月1日接獲吳姓男子報案稱,他騎乘普重機車,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三段北向南方向直行時,與同向之機車騎士發生碰撞,致他摔倒受傷,但肇事者卻未留置現場及下車察看,隨即駛離現場。

警員顏家興接獲通報立即前往事故現場處置,蒐集現場跡證,展開測繪、照相、比對等程序及查訪現場有無民衆目擊車禍發生。隨後,依所蒐集相關線索彙整,過濾比對,經過一番功夫詳查,終發現該部涉嫌肇事逃逸車輛資料,並循線通知涉案駕駛人胡姓男子到隊說明,警方將現場蒐集肇事相關跡證呈現後,胡男坦承不諱,訊後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法辦。

市警一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方誌清提醒民衆,發生交通事故務必下車察看、報警處理,倘員警到達前先行離開現場,就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傷亡車禍可處7年以下徒刑、吊銷駕照,無人受傷會被吊扣駕照至少1個月,希望駕駛朋友們能深切認知與遵守,共同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