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條款」明年1/1上路 陸客遺體骨灰運返費也要賠

▲陸客團今年7月在國道發生嚴重火燒事故。(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遼寧陸客團在今年7月19日發生火燒車事故釀26死,其中造成24名陸客不幸喪生。交通部觀光局爲維護陸客團來臺的旅遊品質與安全,公告修正相關事項,明定陸團保單中突發疾病不得排除既往病史,事故善後處理費用要包含醫療轉運及醫療送返、遺體骨灰運返、親屬赴臺處理等項目

陸客團火燒車意外讓政府更加重視陸團來臺旅遊的品質,觀光局公告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考量目前實務上曾發生保單的突發疾病範圍排除既往病史,致旅客未能受到完整的保障,爲徹底解決積欠醫療費用問題,本次增訂突發疾病的範圍不得排除既往病史。

▲火燒車條款明年元旦上路,明定遺體、骨灰等運送費用也要賠償。(圖/記者李毓康攝)

另外,火燒車事故也有業者提出建議,認爲觀光局應明確定義善後處理費用的項目,觀光局也依據今年8月3日所召開的研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團體旅遊保險機制會議決議,事故善後處理費用,應包含醫療轉運及醫療送返、遺體或骨灰運返、親屬赴臺處理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