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人民幣黑吃黑 袁文伶、洪嘉宏依搶奪罪嫌移送

設局黑吃黑,袁文伶、洪嘉宏被依搶奪罪嫌移送。(本報系資料照)

北市中正分局12日逮捕涉嫌假藉買賣人民幣設局行搶的嫌犯袁文伶、洪嘉宏兩嫌,經漏夜偵詢,袁女否認主使全案,她只是借錢給洪嫌去買賣人民幣,但洪嫌指稱他是以11萬元代價受僱袁女兒子小強」在旁助勢,並不知道會搞出黑吃黑」,警方詢後於13日下午15時許將兩嫌依搶奪罪嫌移送北檢偵辦,並持續追緝在逃嫌犯小強中。

據悉,袁女自稱是從事代書行業多年,經營得道,賺下不少錢,並在新北市新店地區購置許多房產,12日袁女和兒子小強與對手趙姓、李姓男子相約買賣人民幣的350萬元臺幣現金,都是袁女當天從銀行提領出來的,至於趙、李兩人則是國小同學,2人一起合夥經營地下匯兌,專辦人民幣買賣匯兌。

袁女和兒子小強、洪嘉宏等3人與趙、李兩人相約在新光三越百貨站前大樓交易賣方原以爲選在人潮衆多的地方交易,應該不會發生什麼意外,不料卻還是被對手使出黑吃黑硬搶,讓趙、李兩人始料未及。

袁女和洪嫌及小強等人搶回現金後,駕車逃往北投地區一帶巡繞,小強因身擁4條通緝,所以先行離開,稍晚,北投分局員警巡邏經過發現袁女人車,上前攔查逮捕送交中正一分局偵詢。

據警方查證後,確認趙、李有指示大陸方面將折算後的人民幣78萬元,匯到袁女個人帳戶,交易確實已經完成,袁女一方硬行搶回購款現金,已構成搶奪罪嫌。

但袁女否認預謀黑吃黑,聲稱是日前洪嫌透過兒子向她商借350萬元臺幣要來買賣人民幣,並表示只借一天就好,借完立刻歸還。但洪嫌則推稱是小強找他協助,言明事成後給他11萬元酬勞,他並不清楚爲何結果會演變成此。由於涉案2人說詞互推責任,警方詢後於13日下午依搶奪罪嫌將袁、洪2嫌移送北檢偵辦,並持續緝捕在逃小強,以釐清全部案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