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違法監聽檢察官案 林秀濤:我受了什麼關說

被控接受柯建銘關說而遭監聽,高檢署檢官林秀濤認爲,這根本是政治偵防。(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檢查總長黃世銘泄密案引爆違法監聽爭議,當時遭監聽的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秀濤提出民事告訴。臺北地方法院上午開庭辯論攻防激烈,林秀濤一度情緒激動強調「我受了什麼關說!」委任律師林永頌認爲,黃世銘泄密、違法亂紀引發政爭,又引發外界對特偵組存廢的疑慮。

林秀濤強調,保訓會撤銷檢評會的決議,認爲她沒有接受關說,讓立委柯建銘無罪,但當她拿着決議向高檢署檢審會要求平反,檢審會卻一個委員都不敢出席,更以「多數決」的方式,直接認定她有接受關說。讓她只能再提申訴,但可惜沒有新事證「我哪有什麼新事證,真相只有一個,我受了什麼關說?!」

律師林永頌也提出3點告訴請求損害賠償理由,第一點是違法監聽,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林秀濤貪污的狀況下,竟然監聽長達50多天時間,還擴及她的女兒,相當不合理

▲林秀濤(左)向黃世銘等4人提告損害賠償221萬5000元,全案10月底宣判。(圖/記者楊佩琪攝)

第二點,黃世銘明知林秀濤沒有任何刑事責任,不僅夜奔總統府,向前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報告偵查內容,還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衆媒體公佈,引爆臺灣史上重大政爭,同時引發外界對特偵組存廢的疑慮,加上對林秀濤的名譽損害嚴重,因此要求黃世銘損害賠償外,也要求必須登報道歉。

第三點則是關於不實證詞部分,主要因爲當時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楊榮宗出庭作證時,表示「林秀濤接受偵訊時候出現情緒不穩,有傷害自己的可能」,這部分與監聽譯文明顯不不符,對鄭深元、楊榮宗也要求損害賠償,並登報道歉。

林秀濤向黃世銘、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周佔春、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楊榮宗4人,就違法監聽她和女兒部分部分提出一共41萬5000元損害賠償。針對特偵組妨害林秀濤行使防禦權部分,要求黃世銘和特偵組檢察官,應連帶賠償50萬;黃世銘泄密部分,也應賠償50萬;至於不實指控,楊榮宗、鄭深元2人則應賠償80萬元。全案定10月31日下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