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指蘇治芬替麥寮光電專區圍事 挨告加重誹謗不起訴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日前指控雲林縣前縣長、民進黨前立委蘇治芬替麥寮光電專區圍事,蘇治芬稱是惡意抹黑,提告黃國昌加重誹謗罪。臺北地檢署今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黃國昌今年4月7日晚間在臉書粉專發文,「蔡英文的光電與蘇治芬的黑金」,「面對這些臭不可聞的官商勾結,蔡總統選擇沉默;反而是過去曾和許忠富聯手踐踏麥寮民主的蘇治芬突然急忙跳出來,替許忠富圍事、爲蔡英文模糊焦點,動作之大,原因昭然若揭」。
蘇治芬指控,黃國昌臉書內容涉指摘他與曾任雲林縣麥寮鄉鄉長的許忠富聯手踐踏麥寮民衆、在麥寮大搞黑箱、替許忠富圍事,影謝他所屬政黨及他均與黑金政治有所關聯,涉加重誹謗罪嫌。
黃國昌否認犯行,他在4月5日至雲林麥寮勘驗破壞環境的光電場後發了限時動態,限動沒提到蘇治芬,隔天蘇轉貼限動點名他要說清楚,並發表「對雲林對麥寮最大的破壞力就是黑金」,他纔會在粉專貼文迴應蘇,反問這些毒害雲林的爛人是不是蘇所謂的「黑金」,還是對於民進黨與蘇而言,只要是綠的就不算「黑金」;黃國昌在今年3月間在youtube頻道完整直播,列舉許如何利用政治權利不當獲取光電利益,如何不當與蘇聯手踐踏麥寮鄉的民主,導致麥寮鄉鄉民於2018年間麥寮鄉長選舉時發起廢票聯盟。
檢方認爲,黃國昌貼文內容提到麥寮光電專區議題,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且以質問語氣迴應蘇,黃國昌企圖以貼文喚起一般民衆對公共事務議題關注,藉此回答蘇的提問,均屬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另,蘇過去曾在許參選黨內提名參選立委時表示公開支持,黃國昌依個人主觀的價值判斷提出貼文,未逾越合理評論範圍,全案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記者邱德祥/攝影
民進黨前立委蘇治芬。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