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過關 退場期長達25年 臺灣第一次 核一廠最快133年完全除役

核能一廠除役計劃環評案昨日通過,成爲國內首座除役的核電廠。(臺電提供)

已停止運轉核一廠,2號機將在今年7月15日商轉40年到期,環保署環評大會昨經2個多小時討論,通過臺電的核一廠除役計劃。原能會核管處長張欣表示,預計7月15前發給臺電核一廠除役許可,隨即進入長達25年除役過程,這是國內首座除役的核電廠。

許可證 7月15日前發出

臺電表示,核電廠除役是首次面對的課題,會參考美、德、法、義等國的經驗配套措施,落實每個步驟。按照計劃,除役過渡約8年、拆廠約12年,最終偵測約3年,廠址復原2年,合計約25年。

環委劉益昌表示,核一廠40年前並未做過環評,除役後到底要恢復到何種樣貌?且當年的文化資產並未完整調查,是否應對當地居民給予適當補償,都可再思考。臺電表示,回饋當地民衆不會中斷文史資料也已着手保存。

環團律師蔡雅瀅表示,核一廠的地質不穩,全球氣候變遷劇烈,中期幹貯設施最好重新選址,避免土石崩落,且貯存設備巨大,宜考慮本土交通狀況,改用較小貯存桶。此外,若能直接進入二期室內幹貯設施,捨棄室外幹貯場最好。

回饋金 臺電承諾不中斷

環境法律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律師指出,若干貯設施使用逾40年,最終場址無法銜接上來,屆時如何處置?臺電表示,燃料池會先保留不拆除,以備不時之需,當然最好不要再用到。

新北市政府代表表示,樂見核一廠除役,接下來除役過程漫長,安全最重要,希望中央明確宣示,新北市不會成爲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並列入環評結論。但因與此案件性質不同,未被大會接納,不過臺電重申,今年初已說過核廢料不會永遠放在新北市。

核廢料 不會永遠放新北

此外,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劃也通過環評。核二除役計劃去年底已提報原能會,環評也在審查中。核二1號機預定2021年12月27日商轉到期,2號機2023年3月14日到期。臺電表示,幹貯設施環評過關,將可趕得上1號機除役。